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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工大高新: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2018-02-10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8-009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2018 年 2 月 8 日,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工大高新”)接到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
下简称“工大高总”)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 35,515,593 股股份于 2018 年 2 月
8 日被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冻结,该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3.43%。被
冻结股份为限售流通股。
     截止本公告日,工大高总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169,943,021 股,占公
司总股本 16.42%,累计被冻结股份数 66,785,593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39.30%,
占公司总股本的 6.45%。
     二、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工大高新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向重庆宗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宗申”)借入贷款人民币 2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年利率为 8%,工
大高总为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此笔借款用于黄河公园项目后期配套设施的完
善,该项目目前已进入初步运营阶段,处于市场培育期,因而导致公司现金流紧
张,造成逾期的情况,从而导致工大高总 35,515,593 股股份被冻结。截止本公
告日,公司尚未清偿的借款本金 1.9 亿元。
    目前,工大高新在积极筹措资金,尽早清偿逾期欠款,同时积极与有关机构
协商,争取妥善解决上述逾期借款。
     三、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影响分析
    目前,工大高总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
影响,但因借款出现逾期,相关机构可能会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