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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工大高新:关于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2018-02-10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2018 年 1 月 17 日,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贵局下发的《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
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1 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
司高度重视,董事长张大成先生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控部、
法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人员召开了专门会议,针对《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中所提的问题逐项调查,责任到人。对公司内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
题做了深刻梳理和整改,具体如下:
    一、仲裁事项
    (一)关于公司仲裁事项调查情况的说明:
     经调查了解,公司分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红博
商贸城(以下简称“红博商贸城”)与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省七建”)因工程施工款项纠纷,2016 年 7 月省七建向哈尔滨市仲裁
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仲裁委”)申请仲裁,红博商贸城未经公司授权与省七建
就该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之后省七建撤回仲裁请求。2017 年 9 月省七建公司再
次向市仲裁委申请仲裁,市仲裁委于 2017 年 11 月做出裁决书,根据市仲裁委
的裁决,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截至 2017 年末公司需累计支付利息约
15,099.87 万元。红博商贸城收到上述仲裁申请后,第一时间与对方达成和解意
向。因前述和解协议在 2016 年签署时未经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此并不知情,因
而未及时披露。
   (二)整改措施:
    1、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0 日,发布《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分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对该事项进行补充
披露。
    2、公司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中《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规定对
本次事件责任人公司总经理姚永发、红博商贸城负责人周华斌、法务部负责人张
鑫采取内部警告处分。
    3、公司成立由内控部牵头,法务部、财务部组成的日常监管小组,重点对
分、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管,明确重大信息上报第一责任人、
联络员、报告义务人,明确职责。
    4、组织完善相关工作流程、搭建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规范,将员工培训制度化,自检自查制度化。成立由总经
理牵头的日常监管小组,重点对分、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管。
    二、控股股东融资融券事项
   (一)、关于控股股东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调查情况的说明: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是公司控股
股东,持有公司流通股 169,943,021 股。鉴于其业务需要,工大高总决定通过“两
融”业务进行融资。
    工大高总于 2014 年 11 月起操作两融业务,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2014 年 11 月 7 日,工大高总通过海通证券开立融资融券账户开展两融
业务。
    2、2017 年 3 月 7 日,工大高总申请终止上述融资融券业务,于 2017 年 3
月 8 日通过直接还款了结负债,终止与海通证券的融资融券合同。
    3、2017 年 3 月 16 日,工大高总将股票转入在中信证券开立的信用账户内,
操作融资融券业务至今。
   (二)整改措施:
    1、2018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发布《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对于工大
高总的两融业务进行补充披露。
    2、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
定,对该事件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吕莹采取内部警告处分。
    3、鉴于此事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公司积极吸取经验教训,开展全面信息披
露工作及规范运作整改。公司未来也将继续加强内部宣讲和培训,定期组织学习
信息披露与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加
强信息披露意识,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
    公司此次整改报告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照要求披露。公司接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的监管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今
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信息披露规章制度的要求,
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公司实际情况,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利益,致力于为全体
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