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10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8-022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彭海帆先生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弃权票。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18 年 3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
公司各位董事,参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张大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不同意部分股东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通过邮件、3 月 2 日通过快递方式收到 22 名
中小股东(以下合称“提议股东”)发来的《关于提请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案内容详
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提议股东认为,由于公司董事、监事未充
分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导致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被申请仲裁及
仲裁进展情况、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信息
披露违规并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上述行为损害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适合
继续担任公司董事、监事职务。
一、关于提议股东罢免董事、监事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控股股东并未及时告知公司,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管理层并不知情;关于红博商贸城仲裁,系公司分公司未经授权签订的
和解协议。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责和处罚。详见公司
1
与 2018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事项的
整改报告》。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始终致力于促进公司发展。2015 年末,公司处置了分
公司部分资产;2016 年,公司完成了对汉柏科技的重大资产重组,均是公司董
事会、管理层为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产结构、分散经营风险、提高资产质量的
重要举措。公司监事会在上述事项中,也充分履行了自身的监督职责。因此提议
股东对于公司董事、监事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而要求罢免的理由不成立。
二、关于提议股东提名董事、监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 2018 年 3 月 7 日通知提议股东请对提名董事、监事的
议案材料予以补充,具体为:
1、关于提案二,请补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匡澜先生、姚永达先生、李踔先
生、YUNG-HSINGTERRY CHEN(陈扬新)先生、马军先生的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学
历证明文件以及详细资料如下: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说明。
2、关于提案三,请补充独立董事候选人冯华伟先生、王牧笛先生、蒋林先
生的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学历证明、是否为会计专业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以及《独
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还
需补充详细资料如下: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说明;
2
(六)是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说明。
3、关于提案五,请补充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学历证明
文件以及详细资料如下: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规定的说明。
4、提案股东身份的证明文件:自然人股东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持股证明;法人
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持股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时,公司尚未接到提议股东的补充材料。公司未知提议
股东提议的补选人员是否符合董事、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否具备相应的经营
管理能力。
此外,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第一百
五十三条“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提议股东提请罢免公司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同时补选相同名额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
监事,可能会导致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监事会人数而引起公司治理
结构混乱的情形。
综上,为维护公司稳定,保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不同意提
议股东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董事彭海帆先生投弃权票,原因为认为对该议案相关信息了解不充分,无法
进行判断。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