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3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8-039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递送等方
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
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监事会通知的日期要求。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梁会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
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收到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
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关于延期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函》,函中举报了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部分股东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一致
行动关系和涉嫌短线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已提交监管和司法部门调查处理。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75 条,相关违法违规人不得对其持有或者实
际支配的股份行使表决权,据此要求延期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针对工大高总对部分提议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和诉讼,监管部门尚未作出核查结论,司法机关亦未作出生效判决,该事项尚未
有明确结论。而目前监管机构正在持续加大“蒙面举牌”、“隐匿式易主”以及要
约收购和控制权争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在此背景下,提议股东的股东
权利是否应该受到限制,尚处于未定状态,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旦监管机构
或司法机关做出不利于提议股东的处罚或裁决,不良后果将不可挽回,从而破坏
公司治理的稳定,并损害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监事会决定延期至 2018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