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工新: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2018-05-08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 工新 公告编号:2018-051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
彭海帆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因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保全(2018(津)02 执保 61 号)申请,彭
海帆先生新增 27,068,783 股股份被冻结,冻结期限为 2018 年 5 月 2 日至 2021
年 5 月 1 日;彭海帆先生所持 76,000,000 股股份被轮候冻结,冻结起始日为 2018
年 5 月 2 日,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新增冻结股份数
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被冻结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
因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3 执 423 号)申请,彭海帆先生
所持 103,068,783 股股份被轮候冻结,冻结起始日为 2018 年 5 月 7 日,冻结期
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止本公告日,彭海帆先生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103,068,783 股(限售
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9.96%,累计被冻结股份数 103,068,783 万股,占其持股
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9.96%。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经了解,截至目前彭海帆先生尚未接到任何相关的法律文书,待相关情况明
晰后再行说明具体原因并进行披露。
三、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影响分析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