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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工新: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2018-05-23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 ST 工新         公告编号:2018-056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冻结的情况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工大高
新”)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
称“工大高总”)所持有的公司 67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66,115,593 股限售流
通股,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轮候冻结)(以下简称
“浙江高院”),冻结期限为三十六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工大高总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169,943,021 股,占公司
总股本 16.42%,累计被冻结股份数 66,785,593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39.30%,占
公司总股本的 6.45%。
    二、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2017 年 2 月,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委托深圳市
宏利创新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深圳宏利”)发行阳明 2 号私募投资基金,
通过恒丰银行委托贷款形式进行融资。深圳宏利委托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分公司向工大集团发放贷款,贷款金额 4 亿元,贷款用途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
哈尔滨通成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工大集团 7200 万股股权为其提供
股权质押担保。工大高总、哈尔滨工大高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大高新为其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8 年 5 月 14 日,深圳宏利向浙江高院申请财产保全,浙江高院轮候冻结
了工大高总持有的工大高新无限售流通股 670,000 股、限售流通股 66,115,593
股,冻结期限三十六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三、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影响分析
    目前,工大高总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
影响。公司将督促工大高总积极与有关主体进行协商,争取尽早解除对公司股份
的冻结。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