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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工新: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19-01-08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 工新          公告编号:2019-002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起诉阶段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天
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明锐”)为共同被告
     涉案金额:原告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 28,319,820.8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案件尚未审结,暂时无法确定对
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最终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
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8)津 02 民初 850 号、传票及《民
事起诉状》等文件,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原告”)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 42 号中建二局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陈广玉
    被告一: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 16 号 A-1 号楼-202
    法定代表人:彭海帆
    被告二:汉柏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西路 18 号中南楼-205
    法定代表人:彭海帆
    第三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 25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建光
    2、案件基本情况
    2016 年初,汉柏明锐对天津汉柏研究开发总部项目一期工程项目进行社会
邀标,原告以其母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并中标,并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与汉柏明锐签订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出
现纠纷,涉案工程现已完工的分部工程有二项,其它暂未完工。因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原告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起诉请求事项
    (1)、确认涉案合同已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解除;
    (2)、判令被告一支付工程款 17,314,963.12 元、垫资利息 726,793.60 元
以及欠款利息、撤场费、停工损失、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多项费用;
    (3)、判令被告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确认原告就涉案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判令由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以上诉讼请求金额合计 28,319,820.80 元。
    二、案件进程情况
    本次案件将在 2019 年 1 月 14 日开庭审理。
    三、本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因此案件尚未审结,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最终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
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