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工新: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2019-01-18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 工新 公告编号:2019-008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实施及延期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
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尚未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工
大高总将延期实施增持计划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到位或资本市场情
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
2019年1月17日,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工大高新”)接到工大高总的通知,因工大高总现状不具备增持条件,
现阶段无法在原计划期间内实施增持。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工大高总拟延
期履行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发来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
的通知》:工大高总拟在未来 6 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资金规模 5,000
万元-10,000 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银
行或金融机构融资贷款、参与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等方式)。
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工大
高总无法增持工大高新股票。2018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发布公告,工大高总决定将
股票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延长 156 天,暨增持计划履行期间延期至 2019 年 1 月
19 日。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2018 年 2 月 14 日和 2018 年 8 月 14 日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2018-015、2018-099)。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工大高总尚未增持公司股票。
三、增持计划延期实施内容
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工大高总决定将股票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延长,
暨增持计划履行期间延期至2019年6月30日。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中增持数量、
增持价格、承诺等其他内容不变。
四、控股股东延期履行股票增持计划的原因
由于2018年以来国内市场环境、经济环境、融资环境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
变化,以及控股股东目前存在涉及诉讼、股权被冻结等情况(详见公司《关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工大高总现状不具
备增持条件,现阶段无法在原计划期间内实施增持。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原则,
以及改善现状的信心,工大高总拟继续延期履行原增持承诺。
五、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
因素影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
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1、增持计划顺延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
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
关规定,持续关注工大高总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对未能在原承诺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给广大投资
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