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600701)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提示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您好! 欢迎您来参加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本次股东大会 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以下事项希望得到您的配合和支持。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已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 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股东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四、请股东及股东代表按照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登记要求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办理登记手 续。已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9:30 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10:00 以后停止办理登记手续。 五、为维护良好的会议环境,会议期间请勿高声喧哗、随意走动和使用移动 通讯设备,请将手机设置为会议模式。大会工作人员可以要求以下人员退场:衣 帽不整者;扰乱会场秩序者;携带危险物品者。对于严重干扰相关股东会议秩序、 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者,将提请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以其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有一票表决权。股东投票表决时,应填写股东名称(单位或姓名)、持有(代表) 股份数额,并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后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栏内任选 一项,并划“√”表示选择,多选或者不选视为废票。 七、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出席会议股东推选的两名股东代 表与监事会推选的一名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股东及股东代表将填写完整的 表决票投至投票箱后即生效,不得再行撤回表决票。 最后,祝您心情愉快,工作顺利!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网络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 年 10 月 23 日 上午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98 号 21 层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10 月 23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会议议程: 首先会议主持人介绍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大会议程第一项:通过监票小组成员和总监票人。 大会议程第二项:宣读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序号 议 案 名 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2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借款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 《关于公司拟向深圳高新投借款的议案》 6 《关于选举初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大会议程第三项:请各位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 大会议程第四项:投票表决以上议案。 大会议程第五项:由总监票人宣布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结 果。 大会议程第六项:由律师宣读《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会议程第七项:宣读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署相关文件。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工大高新 拟通过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方式向彭海帆等 40 名交易对方购买汉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科技”)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募集 不超过本次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100%的配套资金。2016 年 4 月 29 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 彭海帆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券许可[2016]947 号), 核准了工大高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 并已于 2016 年 11 月实施完成。 二、业绩承诺约定情况 根据公司与彭海帆、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 高总”)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 彭海帆和工大高总承诺汉柏科技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经审计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3,100 万元、27,800 万元 和 33,100 万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的净利润,彭海帆应就未 达到预测净利润部分的 92%、工大高总应就未达到预测净利润部分的 8%对上市公 司进行股份补偿。因彭海帆拥有股份不足以补偿,应自筹现金补偿,工大高总不 涉及现金补偿。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汉柏科技 2016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27,199.02 万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5,793.58 万元,较原承诺业绩的 23,100 万元超出 2,693.58 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111.66%。 2、汉柏科技 201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32,874.38 万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2,419.57 万元,较原承诺业绩的 27,800 万元超出 4,619.57 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116.62%。 3、汉柏科技 201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37,684.72 万元,其中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8,205.60 万元,没有完成原承诺业绩 33,100 万元。 四、减值测试情况 公司已聘请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注入的标的 资产(汉柏科技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估值。 2019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所持 有的汉柏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中科华评报字【2019】第 046 号) 评估报告所载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汉柏科技采用资产基础 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400.17 万元,评估值 10,565.02 万元,增值额 10,164.85 万元,增值率 2,540.13%。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出 具了《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 绩补偿期满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中准专字[2019]2188 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标的资产对应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 10,565.02 万元,较重 大资产重组时标的资产之交易价格 25 亿及配套资金投入 31,186.65 万元,工大 高新母公司对标的资产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了 270,621.63 万元减值;标的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纳入工大高新合并报表的各项可辩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25,289.25 万元及商誉价值 62,554.29 万元。按照各项资产的评估结果,共发生 减值 85,543.29 万元。 五、业绩补偿方案及测算结果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彭海帆、 工大高总需要按照约定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彭海帆拥有股份不足以补 偿的,应自筹现金补偿。 1、差异情况 根据中准事务所出具的汉柏科技 2016 年度-2018 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专 项审核报告,标的资产汉柏科技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以及 2016 年度至 2018 年 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均未达到承诺实现的净利润,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实现的扣除 累计承诺的扣除非 非经常性损益后 差异数(实现数- 业绩承诺期间 经常损益后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 承诺数) 有者的净利润 2016 年度 23,100 25,793.58 2,693.58 2016 年度-2017 年度 50,900 58,213.15 7,313.15 2016 年度-2018 年度 84,000 -169,992.45 -253,992.45 2、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公司与彭海帆、工大高总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彭海帆和工大高总承诺汉柏科技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3,100 万元、27,800 万元和 33,100 万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 的净利润,彭海帆应就未达到预测净利润部分的 92%、工大高总应就未达到预测 净利润部分的 8%对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彭海帆拥有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应 自筹现金补偿。汉柏科技实际净利润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未达到预测净利润的,上 市公司将以人民币 1.00 元总价向彭海帆、工大高总定向回购其当年应补偿的股 份,并依法予以注销。 3、股份补偿数量及现金补偿测算结果 彭海帆每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及应补偿现金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92% -累积已补偿金额 工大高总每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8% -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由于汉柏科技 2018 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协议进行补偿测算,彭海帆需 以其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认购的 103,068,78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96%;工 大高总持有公司 177,808,2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8%,其需要通过持有汉 柏科技股份认购的上市公司 33,057,74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3.19%)向上市 公司进行补偿。公司将以人民币 1.00 元总价向彭海帆、工大高总定向回购其当 年应补偿的股份并予以注销。同时,因彭海帆股份不足以补偿,尚需现金补偿约 63.31 亿元。 截至目前,业绩承诺方彭海帆因个人融资需求将持有公司股票 103,068,783 股全部质押;同时彭海帆为汉柏科技融资提供担保以及个人借款未能及时偿还, 涉及较多诉讼,所持公司股份处于轮候冻结状态且已被列为失信人;2018 年 12 月,彭海帆部分个人房产已经被拍卖。因彭海帆持有公司股票全部处于质押和冻 结状态,公司无法向彭海帆定向回购其股份并注销,彭海帆亦没有能力补偿现金 部分,不能按照协议约定按期足额业绩补偿。同时,从目前状况判断,由于上述 原因,后续能否业绩补偿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业绩承诺方工大高总因涉及较多诉讼,其持有公司可用于补偿的股份处于轮 候冻结状态,已被列为失信人。截至目前,公司无法依据协议约定,定向回购其 当年应补偿的股份和注销,工大高总不能按期足额业绩补偿。同时,从目前状况 判断,由于上述原因,后续能否业绩补偿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督促业绩承诺方切实履行业绩承诺,努力采取措施向承诺方彭海 帆、工大高总追偿,通过合法合规方式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但由于 上述原因,追偿结果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议案二: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 露》等有关规定,现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提供的其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工大集团 2017 年 12 月 31 日预计损失率为 15.90%, 公司对工大集团 2017 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的偿债能力进行核实,得知工大集团 2017 年度已经出现债务延期的事实,资产负债表日已经不具备完全偿付能力。 1、按照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 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所以公司 2017 年度对关联方工大 集团资金占用款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了坏账准备不符合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 计政策,应按照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公司对工大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担保,在 2017 年资产负债日均已存 在,应根据工大集团 2017 年末的资产负债状况计提预计负债。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述事项的发生时间和性质对前期报表的会计差错进行更 正,因上述会计差错影响,累计减少 2017 年所有者权益 658,600,685.07 元,减 少 2017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658,600,685.07 元,累计增加 2018 年所有 者权益 0 元,增加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658,600,685.07 元。 2017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的主要项目更正 如下: (金额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其他应收款 889,843,383.68 -87,429,755.07 802,413,628.61 预计负债 0.00 571,170,930.00 571,170,930.00 资产减值损失 72,259,789.71 87,429,755.07 159,689,544.78 营业外支出 66,419,968.87 571,170,930.00 637,590,898.87 净利润 78,488,310.78 -658,600,685.07 -580,112,374.29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27,229,086.53 -658,600,685.07 -531,371,598.54 净资产 4,355,028,412.02 -658,600,685.07 3,696,427,726.95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4,237,617,359.34 -658,600,685.07 3,579,016,674.27 未分配利润 296,352,261.62 -658,600,685.07 -362,248,423.45 基本每股收益 0.1230 -0.5135 2017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的主要项目更 正如下: (金额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其他应收款 1,231,408,269.60 -60,369,755.07 1,171,038,514.53 预计负债 571,170,930.00 571,170,930.00 资产减值损失 30,281,775.61 60,369,755.07 90,651,530.68 营业外支出 12,513.92 571,170,930.00 571,183,443.92 净利润 -66,361,938.00 -631,540,685.07 -697,902,623.07 净资产 4,032,745,854.03 -631,540,685.07 3,401,205,168.96 未分配利润 104,402,698.81 -631,540,685.07 -527,137,986.26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的主要项目更正 如下: (金额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 2,708,039,885.78 -87,429,755.07 2,620,610,130.71 营业外支出 826,099,567.26 -571,170,930.00 254,928,637.26 净利润 -4,392,358,946.37 658,600,685.07 -3,733,758,261.30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342,092,595.93 658,600,685.07 -3,683,491,910.86 期初未分配利润 296,352,261.62 -658,600,685.07 -362,248,423.45 基本每股收益 -4.1963 -3.5598 2018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的主要项目更 正如下: (金额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 2,798,620,264.96 -60,369,755.07 2,738,250,509.89 营业外支出 628,128,108.03 -571,170,930.00 56,957,178.03 净利润 -3,688,545,316.70 631,540,685.07 -3,057,004,631.63 期初未分配利润 104,402,698.81 -631,540,685.07 -527,137,986.26 2016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补充说明如下: (金额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其他应收款 15,931,045.71 190,000,000.00 205,931,045.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4,486,266.75 -200,000,000.00 4,486,266.75 资产减值损失 645,997.90 10,000,000.00 10,645,997.90 未分配利润 202,922,081.10 -10,000,000.00 192,922,081.10 净利润 -60,564,343.58 -10,000,000.00 -70,564,343.58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3,789,379.11 -10,000,000.00 3,789,379.11 净资产 4,378,045,937.25 -10,000,000.00 4,368,045,937.25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4,211,894,108.83 -10,000,000.00 4,201,894,108.83 基本每股收益 0.0218 0.0060 2016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无须追溯调整。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议案三: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借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科技”)2017 年因经营 发展需要,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一期),发行金额人民币 3 亿,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二期),发行金额人民币 3 亿,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为其提供全额、无条件、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深圳高新投上述担保承担无条件、不可撤 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公司向深圳高新投借款 2,300 万元,利率为 14.1%,期限为一年,用于归还汉柏科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第一期)借款及利息。 由于目前汉柏科技资金流动性仍存在较大困难,经与深圳高新投协商,公司 拟向深圳高新投申请借款人民币 2,300 万元,用以偿还上述深圳高新投 2018 年 8 月对公司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 8%,借款期限一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议案四: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博会展”) 租赁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体育中心”)红博会展 购物广场一层开展经营活动,建筑面积 119,559.76 平方米。2017 年红博会展与 会展体育中心签订了《转让资产经营权协议》。根据协议,红博会展买断会展体 育中心 8 米 1 轴/65 轴至 A 轴/A26 轴外档上墙内,红旗大街一侧的下沉广场经营 权,买断期限由原协议期限 10 年延长为 18 年,即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每年费用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整。2018 年度红博会展经营面 积占公司商业服务业总经营面积 25%,经营收入占公司商业服务业总经营收入 35% 以上,为保障公司经营场所的持续稳定,红博会展与会展体育中心协商一致,拟 签订《补充协议》,将《转让资产经营权协议》第八条:在买断期间内,会展体 育中心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需在行使约定解除权前 90 个自然日通知红博会展。会展体育中心再次转让该经营权的,红博会展享有在同 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变更为:在买断期间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 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协议,单方终止本协议的,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 损失;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会展体育中心再次转让该经营权的,红 博会展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 会展体育中心受公司关联方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 集团”)控制,工大集团董事长郭君巍先生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长王明秀先生 为工大集团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 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哈尔滨市经开区南岗集中区红旗大街301号 4、法定代表人:张大成 5、注册资本:75,000万元 6、经营范围:体育场馆、展览馆、游泳馆(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 11月13日)、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5月31日)。主办、承办 展览会、展销会、贸易洽谈会(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设计、制作、 发布国内广告业务;出租自有房屋;接受委托从事酒管理。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财务指标:会展体育中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7.19亿元,净资 产为26.95亿元,营业收入为0.65亿元,净利润为-7,787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 8 米 1 轴/65 轴至 A 轴/A26 轴外 档上墙内,红旗大街一侧的下沉广场的经营权。 (二)权属状况:交易标的所有权持有人为会展体育中心。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红博会展与会展体育中心根据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 2009 年-2018 年 经营权转让价格为每年人民币 5,000.00 万元。2017 年红博会展与会展体育中心 签订了《转让资产经营权协议》,红博会展买断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 8 米 1 轴/65 轴至 A 轴/A26 轴外档上墙内,红旗大街一侧的下沉广场的经营权,买断期 限由原协议期限 10 年延长为 18 年,即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买断 18 年经营权费用总计人民币 90,000.00 万元,其中,已支付完毕 2009 年-2019 年的租金。本次《补充协议》不涉及定价。 五、《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在买断期间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协议, 单方终止本协议的,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 致方可解除;会展体育中心再次转让该经营权的,红博会展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 先受让的权利。 2、本补充协议为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主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转让资产经营权协议》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 充协议未约定的部分,以《转让资产经营权协议》的约定为准。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红博会展与会展体育中心本次拟签订《转让资产经营权协议》之《补充协议》, 修改了终止协议的约定方式,为公司经营场所的持续稳定提供了保障,属于公司 正常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议案五: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深圳高新投借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科技”)2017 年因经营 发展需要,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一期),发行金额人民币 3 亿元,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二期),发行金额人民币 3 亿元,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为其提供全额、 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深圳高新投上述担保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借款的议案》,公司向深圳高新投借款 1,950 万元,利率为 14.1%,期限为一年, 用于偿付汉柏科技公司债(第二期)当年利息。 由于目前汉柏科技资金流动性仍存在较大困难,经与深圳高新投协商,公司 拟向深圳高新投申请借款人民币 2,224.95 万元,用以偿还上述深圳高新投 2018 年 10 月对公司的借款及利息。此外,公司拟向深圳高新投申请新增借款人民币 1,950 万元,用于偿付汉柏科技公司债(第二期)本年利息。 上述二笔借款总计人民币 4,174.95 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8%,借款期限一年, 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议案六: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初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收到独立董事时阗华女士的辞职报告,时阗 华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会主任委员职务,因时阗华女士的 辞职会使得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初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现选举初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附件:初立女士简历 初立女士,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审计师职称,注册资产评 估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业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 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负责人、北京永拓同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现任利 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人)技术合伙人。初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