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 工新 公告编号:2019-073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0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98 号 21 层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4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1,171,8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21.3747 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明秀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 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独立董事时阗华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米秀萍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1,968,883 96.7837 1,115,700 2.5728 279,000 0.6435 2、 议案名称:《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18,273,014 98.6893 2,736,300 1.2371 162,500 0.0736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18,032,426 98.5805 1,444,700 0.6532 1,694,688 0.7663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1,435,583 95.5538 1,906,200 4.3958 21,800 0.0504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向深圳高新投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18,335,783 98.7177 1,465,931 0.6628 1,370,100 0.6195 6、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初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20,224,414 99.5716 903,400 0.4084 44,000 0.02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 号 《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业 1 41,968,883 96.7837 1,115,700 2.5728 279,000 0.6435 绩承诺补偿 方案的议案》 《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 2 40,464,783 93.3151 2,736,300 6.3101 162,500 0.3748 正及追溯调 整的议案》 《关于公司 子公司签订 4 补充协议暨 41,435,583 95.5538 1,906,200 4.3958 21,800 0.0504 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关于选举 初立女士为 6 公司第八届 42,416,183 97.8152 903,400 2.0833 44,000 0.1015 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过半数同意后通过。关联股东彭海帆对议案 1 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哈尔滨 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对议案 1 和议案 4 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元勋、毛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有关事项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 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