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工新: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31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 们作为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
“ ”
简称 公司 )的 独立董事 ,对 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 ,基 于独立判
断原则 ,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
一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及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的独立意见
1、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聘任程序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其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
2、 被聘任人选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不 存在
《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或者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 ,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
3、 经 了解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 、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认 为其能够胜任公司
相应的职责要求 ,有 利于公司的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
综上所述 ,我 们同意聘任范春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 意聘任周雪晶女士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 。
二 、《关于公司签订<还 建房产补偿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本 次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 ,体 现了整体拆迁补偿的公平性 。本次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 ,是 合理的业务和经济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 ,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还建房产补偿事项依法经过董事会审议表
决 ,关 联董事 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审 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同 意将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独立董事 :李 伟 张冬 宋金友
⒛2O年 3月 30日
(此 页无正文 ,为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 :
讠鲂羊厂一
张冬 宋金友
(此 页无正文 ,为 哈尔滨 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 :
李伟 张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