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工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0-04-29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⒛ 19年 度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 问题的通知》 (证 监发 [2003]56号 )和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口》 (证 监发 [2005]120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9年 年度报
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 ,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
的职责 ,我 们通过对哈尔滨 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
”
司 )提 供的相关财务资料进行核查 ,并 询问相关人员后 ,现 对公司在 ⒛19年 度
发生或 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 ⒛19年 度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并发
表独立意见 :
1.截 至本报告期末 ,公 司尚未完全解决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事
项。
2.截 至本报告期末 ,公 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本金余额总计为 522,121.82万 元 ,
其中,公 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28,500万 元 ,对 汉柏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本
金余额为 1∞ ,000万 元 ,对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哈尔滨 工业大学高新
技术开发总公司的违规担保本金余额 324,621.82万 元 ;公 司 380,020.82万 元的
对外担保涉及诉讼 、仲裁程序 ,公 司部分股票 、银行账户等资产 已被冻结 。
由于本报告期间,公 司持续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的部
分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事项未解决的情形 ,公 司现任董事会及管理层本着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积 极化解上述担保事项所引发或可能引发的诉讼、仲裁
等情况 ,督 促被担保方加快资产处置速度,消 除制约公司发展的重大隐患,同 时完
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 ,加 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和
管理 ,使 公司保持持续 、稳定 、健康的发展 ,维 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 页无正文 ,为 《哈尔滨 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
⒛19年 度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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