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公司”或“上市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工大高新2019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向彭海帆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947号)核准,工大高新获准发行不超过137,275,61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募集配套资金,并已于2016年11月实施完成。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22,730,16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2,517,468.00元,扣除承销费用29,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3,517,468.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1月9日全部到帐,并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验字(2016)118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万元 1 加:2019年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2.57万元 减:2019年年度已使用金额:10,327.94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万元。 说明1: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明锐”)于2016 年末支付给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天工”)2亿元工程款项, 中冶天工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公司关联方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工大集团”)的下属公司工大创谷(三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质上构成了 上市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述募集资金存在着违规使用的情形。根据 工大集团提供的向第三方的借款合同、工大集团和上市公司提供的说明及相关银 行对账单据,工大集团已向第三方借款,前述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款项 已于2018年12月27日由第三方代工大集团偿还,后续由工大集团偿还其对第三方 的借款,即公司已收回被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但公司为保证 资金安全,将该部分资金暂时存放于哈尔滨工大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账户 内,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2019年度,公司将上述被偿还的募集资金转回上 市公司体内其他专用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并开始使用,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说明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万元,但公司实 际尚未使用的存放于其他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684.63万元,公司的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与已使用金额勾稽关系不符,主要系公司为避免募集资金账户被查 封冻结等情形,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未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实施,存 在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哈尔滨 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 司和下属孙公司汉柏明锐分别在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和昆仑银行股份有 2 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年12月7日,公司、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昆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以下均简称为“《三/四方监管协议》”)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 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汉柏明锐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新设一个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保存在原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专项帐户的本息 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 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10月9日,公司、汉柏明锐、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 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 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前述议案,公司被工大集 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款项将归还至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该笔募集 资金用途变更为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月28日,公司、哈 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独立财务 顾问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前述《三/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如下: 单位:元 户名 开户银行 募投项目 账号 金额 备注 哈尔滨工大高新 厦门国际银行北 补充上市公 80251000000 0 已销户 技术产业开发股 京东城支行 司流动资金 01627 份有限公司 天津汉柏明锐电 浙江稠州商业银 汉柏明锐云 56567012010 0 已销户 子科技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数据中心建 090039245 3 上海分行 设项目 哈尔滨红博广场 中国建设银行股 偿还银行贷 23050186575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未 37.83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哈尔 款和永久补 100000481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监 滨动力支行 充流动资金 管,存在着募集资金 使用不规范的情形 说明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37.83元,但公司实际尚未使 用的存放于其他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684.63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已使 用金额勾稽关系不符,主要系为避免募集资金账户被查封冻结等情形,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 管理使用未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实施,存在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 公司存放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同时,存放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为0元,且募 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 手续,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及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汉柏明锐、独立财务顾问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 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审议通过的 《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 在保证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 额度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 4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00 万元购买了恒丰银行定期存款, 产品期限为 6 个月,2017 年 8 月 23 日,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使用情况 自 2018 年以来,因多种负面因素叠加影响,公司有多个银行账户被查封冻 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亦有部分股权被冻结,公司现金流较为紧张,日常运营资 金存在较大缺口,现有的自有资金无法支付到期款项,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经审慎考虑,为解决公司经营困境,公司终止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项目并将 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缓解公司流动性困难,为公 司后续经营发展提供保障。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为缓解公司流动性困难,为公司后续经营发展提供保障,经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项目被占用的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将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工大集团提供的向第三方的借 款合同、工大集团和上市公司提供的说明及相关银行对账单据,工大集团已向第 三方借款,前述工大集团占用的 20,000.00 万元款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由第 三方代工大集团偿还,后续由工大集团偿还其对第三方的借款,即公司已收回被 工大集团占用的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但公司为保证资金安全,将该部分资 金暂时存放于哈尔滨工大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内,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内。2019 年度,公司将上述被偿还的募集资金转回上市公司体内其他专用账 户(非募集资金专户)并开始使用,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 5 款。。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汉柏明锐于 2016 年末支付给中冶天工 20,000.00 万元工程款项,中冶天工将 上述款项支付给公司关联方工大集团的下属公司工大创谷(三河)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未能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实质上构成了上市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存在着违规使用的情形。根据工大集团提供的向第三方的借款合同、工大集团和 上市公司提供的说明及相关银行对账单据,工大集团已向第三方借款,前述工大 集团占用的 20,000.00 万元款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由第三方代工大集团偿还, 后续由工大集团偿还其对第三方的借款, 即公司已收回被工大集团占用的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但公司为保证资金安全,将该部分资金暂时存放于哈 尔滨工大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内,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2019 年 度,公司将上述被偿还的募集资金转回上市公司体内其他专用账户(非募集资金 专户)并开始使用,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但为避免募 集资金账户被查封冻结等情形,公司未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 管理使用未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实施,存在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 形。 四、 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汉柏明锐于 2016 年末支付给中冶天工 20,000.00 万元工程款项,中冶天工将 上述款项支付给公司关联方工大集团的下属公司工大创谷(三河)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未能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6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实质上构成了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存在 着违规使用的情形。根据工大集团提供的向第三方的借款合同、工大集团和公司 提供的说明及相关银行对账单据,前述工大集团占用的 20,000.00 万元款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由第三方代工大集团偿还,即公司已收回被工大集团占用的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 根据工大高新提供的资料,工大高新为保证资金安全,将该部分资金暂时存 放于哈尔滨工大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内,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9 年度,工大高新将上述被偿还的募集资金转回工大高新并开始使用,但为 避免募集资金账户被查封冻结等情形,公司未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 管理使用未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实施,存在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 形。 五、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汉柏明锐于 2016 年末支付给中冶天工 20,000.00 万元工程款项,中冶天工将 上述款项支付给公司关联方工大集团的下属公司工大创谷(三河)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实质上构成了上市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存在着违规使用的情形。 根据工大集团提供的向第三方的借款合同、工大集团和上市公司提供的说明及相 关银行对账单据,工大集团已向第三方借款,前述工大集团占用的 20,000.00 万 元款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由第三方代工大集团偿还,后续由工大集团偿还 其对第三方的借款,即公司已收回被工大集团占用的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 但公司为保证资金安全,将该部分资金暂时存放于哈尔滨工大科技园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账户内,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9 年度,公司将上述被偿还的募集资金转回上市公司体内其他专用账户 (非募集资金专户)并开始使用,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但为避免募集资金账户被查封冻结等情形,公司未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7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公司的部分募 集资金管理使用未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实施,存在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 范的情形。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系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与变更募 集资金投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相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8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71,351.7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327.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8.03% 61,892.15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目,含部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额的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分变更 资总额 入金额 (%)(4) 用状态日 总额 金额(1) 金额(2) 差额(3)=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如有) =(2)/(1) 期 (2)-(1) 化 汉柏明锐云数据中 是 51,351.75 31,351.75 31,351.75 0 31,367.50 - 100% 注1 是 心建设项目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 否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0 20,196.71 - 100% 否 资金 偿还银行贷款和永 是 - 20,000.00 20,000.00 10,327.94 10,327.94 -9,672.06 51.64% 注2 否 久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71,351.75 71,351.75 71,351.75 10,327.94 61,892.15 - 86.7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工大集团 2017 年 5 月向吴成文借款人民币 1 亿元整,上市公司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责 任担保。因借款逾期,吴成文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查封冻结相关资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并申请法院拍卖公司所持有的汉柏科技全部股权,2019 年 12 月 23 日上述拍卖成交, 汉柏科技及其子公司汉柏明锐已不再被上市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截至被拍卖时点,项目 尚处于停滞状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存在该情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存在该情形 11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 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7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年 2 月 23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购买了恒丰银行定期存款,产 品期限为 6 个月,2017 年 8 月 23 日,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除上 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存在该情形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存在该情形 详见本报告“三、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募集资金投资项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目的其他使用情况” 注 1:工大集团 2017 年 5 月向吴成文借款人民币 1 亿元整,上市公司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因借款逾期,吴成文向杭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查封冻结相关资产,并申请法院拍卖公司所持有的汉柏科技全部股权,2019 年 12 月 23 日上述拍卖成交,汉柏科技及其子公司 汉柏明锐已不再被上市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截至被拍卖时点,项目尚处于停滞状态。 注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1,367.50 万元(含利息费用),其中已支付的 20,000.00 万元 工程款项被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用,即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1,367.50 万元(含利息费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余额已为 0 元(已完成销户)。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 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终止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项目并将被占用的 20,000.00 万元募集 资金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工大集团提供的向第三方的借款合同、工大集团和上市公司提供的说明 及相关银行对账单据,工大集团已向第三方借款,前述工大集团占用的 20,000.00 万元款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由第三方代工大集团偿还,后 续由工大集团偿还其对第三方的借款,即公司已收回被工大集团占用的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但公司为保证资金安全,将该部分资金暂时存放 于哈尔滨工大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内,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2019 年度,公司将上述被偿还的募集资金转回上市公司体内并开始使 用,但为避免募集资金账户被查封冻结等情形,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未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实施,存在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 的情形。2019 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10,327.94 万元。 注 3、募集资金总额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 12 附表 2: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是否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是 拟投入募集 本期实际投 实际累计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实现的 否发生重大变 资金总额 入金额 投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预计 效益 化 (1) (2) =(2)/(1) 期 效益 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 汉柏明锐云数据中 20,000.00 10,327.94 10,327.94 51.64% — — — 否 流动资金 心建设项目 合计 20,000.00 10,327.94 10,327.94 51.64% 为缓解公司流动性困难,为公司后续经营发展提供保障,经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 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项目被占用的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 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召开 息披露情况说明 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155)。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 不适用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