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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工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9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 工新          公告编号:2020-056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无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
规定,同时为更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
准则的颁布,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
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019 年度合
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公司需要按上述通知要求对合并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时,
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
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
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
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
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
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付票
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
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
行调整。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
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修订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会计政策变更是公
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修订通知》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仅
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对公司
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该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
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
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
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