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工新: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09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 《公司法 》、 《证券法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
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 们作为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
“ ”
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的 独立董事 ,本 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 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 ,根 据公司提供的资料 ,就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
的 《关于提名公司第 九属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和 《关于提名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公司本次换届及提名程序符合 《公司法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 司
董事会提名孙垠先生、曲建奇先生 、范春强先生、王丽梅女士、莫丽女士、周雪
晶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 名李伟先生 、张冬女士、宋金
友先生为公司第 九属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 、
工作经历 、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 上进行的,并 已征得被提名人 同意 。前述 9名
董事候选人全部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未 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
情形 ,亦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况 。
综上 ,我 们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并 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至公司 ⒛ 19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其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
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
独立董事 :李 伟 张冬 宋金友
⒛⒛ 年 6月 8日
(此 页无正文 ,为 哈尔滨 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八届董事会第 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