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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工新: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监管工作函》并延期回复的公告2020-06-10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 工新          公告编号:2020-067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监管工
                   作函》并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611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监管工作函》全文公告
如下: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下简称《编报规则第 15 号》)的要求,
经对你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年报披露,公司 2019 年 12 月以 1,482 万元将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汉柏科技)司法拍卖给工大集团二级子公司,且公司为汉柏科技提供担保余
额 16.9 亿元,2019 年度对相关担保计提 17.7 亿元预计损失。而汉柏科技前期
重大资产重组注入公司时作价为 25 亿元,2017 年公司向汉柏科技增资 3.12 亿
元,母公司账面对汉柏科技的长期投资成本为 28 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27 亿元,
本期处置汉柏科技导致合并利润表形成投资收益 24 亿元。审计报告显示,会计
师无法对公司投资收益列报数予以确认,无法就对汉柏科技借款提供的担保可能
形成的担保损失获取满意的审计证据,未能合理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对外担保计提
的预计负债项目数据作出调整。
    请公司补充披露:(1)对汉柏科技担保的明细内容,包括担保对象、担保金
额、担保期限、是否已承担担保义务、是否发生诉讼等;(2)对汉柏科技担保计
提预计损失的依据和合理性;(3)投资汉柏科技产生大额损失,前期收购决策是
否审慎,收购价格是否合理,是否涉嫌利益输送;(4)形成投资收益 24 亿元的
会计处理依据及合理性;(5)结合汉柏科技债务逾期情况,说明是否对汉柏科技
相关诉讼事项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根据年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和关联方
提供担保余额为 32 亿元,关联方工大集团的资金占用余额为 7.6 亿元。2019 年
度公司对上述担保计提了 16.5 亿元的预计损失。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上述信用
减值损失及担保损失的预计缺少适当的客观证据,无法就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未来
可收回性及违规担保可能形成的担保损失获取满意的审计证据,未能合理确定是
否有必要对资金占用提取的坏账准备及对外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项目数据作出
调整。
    请公司补充披露:(1)形成上述担保和资金占用的原因和决策程序;(2)结
合工大高总及关联方工大集团债务规模及逾期情况、债务清偿能力等,说明对上
述违规担保及资产占用相关减值损失计提的合理性,并说明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
求;(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方案;
(4)公司为解决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已采取的措施;(5)结合会计师对上述事
项已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尚需获取的审计证据等,说明会计师未
获取满意审计证据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根据年报,公司原子公司汉柏科技 2019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1 亿
元,资产减值损失 19.2 亿元。公司所持有汉柏科技 100%股权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被工大集团二级子公司竞拍获得。会计师称,因审计范围受限,无法获取
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对上述损失计提及对公司合并利润表的影响予以确认。请公司
补充披露:(1)汉柏科技相关资产发生减值迹象的时点、减值测试情况及具体依
据;(2)是否在处置日后确认对汉柏科技资产减值损失,并说明会计处理的合理
性;(3)年审会计师审计范围受限的具体原因,以及年审会计师相关的审计计划
安排、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已执行相关替代程序以及仍需
获取的审计证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根据年报,公司本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6.5 亿元,较上期 1.99 亿元增
加 1.36 倍,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博
会展)2019 年营业收入 4.3 亿元,控股子公司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
司营业收入 2.2 亿元。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30.14% ,同比增加 37.19 个百分
点。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具体业务补充披露相关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并
说明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2)说明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
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五、年报显示,2019 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38.14 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
为 3.39 亿元,其中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35.42 亿元,报告期内收到哈尔滨工业
大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募投资金款 2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经营性应付项
目的具体内容;(2)上述募投资金款的性质及用途,说明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为资金拆借;(3)结合业务模式、上下游
经营往来款、采购结算周期等,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净利润是否匹配。
    六、审计报告显示,由于债务逾期、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
等,会计师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
断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报表是否恰当。年报显示,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具
备持续经营能力。年报显示,公司商业收入主要来自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博会展),其未来 9 年的收入已于 2017 年 9 月被公司用作
资产支持证券计划还款来源,目前相关信托贷款已逾期涉诉。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相关诉讼进展、目前被冻结和查封资产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主要子公
司经营情况等,说明管理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的依据及合理性;(2)说明
上述信托贷款的会计处理及核算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七、年报显示,因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 2017 年关联方工大集团发生债务
逾期等事项,公司对 2016、2017、2018 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经追溯
调整后,公司 2017-2019 年连续三年归母净利润为负。其中,调整后 2016 年净
利润为-6915.29 万元,归母净利润为 520.08 万元,2017 年归母净利润由 1.27
亿元调整为-5.27 亿元。此外,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
书》,现公司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目前已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
书》。请公司补充披露:(1)对公司 2016-2018 年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依据
及调整的合理性;(2)更正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3)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八、公司 2019 年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主要事项为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披露多起诉讼被查封和冻结的资产,以及对大额资产
减值计提、担保损失计提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等。请公司补充披露:
(1)未按规定审议和履行信披义务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发生关
联交易的原因、交易定价是否公允、交易内容等;(2)未及时披露的诉讼被查封
和冻结资产的具体情况及涉案金额等;(3)导致资产减值计提和担保损失计提相
关财务报告内控制运行失效的原因和整改措施,已披露的资产减值和担保损失金
额是否真实可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九、公司近三年财务报告分别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审计报告内容,说明近三年出具审计意见时的
判断依据,说明前后判断标准是否一致,审计意见类型变动是否合理。
    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
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工作函以后五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工作函,并对外披露,同
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收到《监管工作函》后,公司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监管工作函》的要求
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因本次《监管工作函》内容较多且需要年
审会计师发表意见,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请延期回复,预计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前完成回复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
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