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工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30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 们作为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的 独立董事 ,本 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 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 ,根 据公司提供的资料 ,就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 司聘任任会 云女士为总经理 ,
聘任莫丽女士、范春强先生、刘春秋先生、苏宏瑞先生及周雪晶女士为副总经理 ,
聘任莫丽女士为财务总监 ,聘 任周雪晶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经 审阅上述人员的履
历 ,我 们认为其符合 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 ,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 的职责要
求 ,上 述议案的审议 、聘任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
意上述聘任 。
独 立 董事 :李 伟 张冬 宋金友
⒛⒛ 年 6月 29日
(此 页无正文 ,为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九属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 :
张冬
(此 页无正文 ,为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第九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
独 立 董事 :
哟纫 广一
李伟 张冬 宋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