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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工新: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0-07-24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 工新       公告编号:2020-077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起诉阶段
     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本金 43,364,170.87 元及利息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
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最终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进展情
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
司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博物产”)于近日收到黑龙
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中院”)(2020)黑 01 民初 510 号、
(2020)黑 01 民初 521 号《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2020)黑 01 民初 510 号案件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哈尔滨国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脉装饰”)
    被告:红博物产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起诉理由:
    2014 年 8 月 22 日原被告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对被告
位于哈尔滨市红旗大街与黄河路交汇处的红博二期商场精装修工程(12、13 标
段)进行施工,2016 年 1 月 10 日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增加了施工范围。案涉工程
决算总价为 53,640,977.70 元,被告已付工程款为 20,605,050.40 元,未付工程
款为 33,035,927.30 元。全部工程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前移交给被告使用。
    2020 年 4 月,由于工程款项纠纷,国脉装饰向哈中院提起诉讼。
   3、起诉请求事项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 33,035,927.30 元整及从起诉之日起至
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请求确认原告对案涉工程款有优先受偿权。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二)(2020)黑 01 民初 521 号案件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沈阳新众恒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众恒公司”)
    被告:哈尔滨千年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科技公司”)
    被告:红博物产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起诉理由:
    2013 年 9 月 1 日,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红博商贸城
(以下简称“红博商贸城”)与千年科技公司签订红博会展购物公园弱电工程《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为综合布线系统、监控系统、停车场导引系统、多
媒体导购体统、LED 大屏、巡更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弱电机房空调及 UPS,自筹
资金,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 990 万元整,最终按现场实际发生为准。2013 年 9
月 1 日千年科技公司与原告签订《合同》,将上述案涉工程承包给原告施工。2014
年 5 月 2 日红博商贸城与红博物产签订《红博会展购物公园弱电工程补充协议书》
约定将原发包人红博商贸城变更为现发包人红博物产,竣工日期由原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变更为 2015 年 5 月 31 日。2015 年 11 月 10 日前案涉工程交付使用。
    2020 年 5 月,由于工程款项纠纷,新众恒公司向哈中院提起诉讼。原告起
诉的工程欠款为 10,328,243.57 元。
    3、起诉请求事项
    (1)请求千年科技公司支付工程款 10,328,243.57 元及 2013 年 8 月 10 日
 至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请求红博物产在未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支付原告上述工程款及利息。
   (3)请求确认原告对案涉工程款有优先受偿权。
   (4)请求二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二、本次诉讼进程情况
    本次涉及诉讼的两起案件将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开庭审理。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因此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最终影
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
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