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大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 洪湖蓝田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70503320+//!+股,占总股本的15.8%,是第三大股东。 因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朝阳支行诉中国蓝田总公司、洪湖蓝田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的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002 二中执字第554号?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了股权冻结登记手续,冻结被执行人洪湖蓝田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生态农业发起人法人股5000万股 该5000万股法人股原已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冻结期限从2003年4月9日至2004年4月8日。 特此公告 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