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公告1997-12-31
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公告
说 明
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公告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五号规定,现将本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的原因
本公司1997年度增资配股方案是经沈阳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沈证监发[1997]36号文件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95号文批准实施。
本次配股方案为以1997年3月实施10:5送红股和10:5转增股本后 的总股本1939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1.5比例配售,每股面值1元,配股价为每股9.45元。
本公司有关本次配股的董事会决议、配股说明书、配股提示性公告分别刊登在1997年5月14日、11月19日和11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
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已全部完成了增资配股工作。本次向全体股东配售29,089,514股普通股,其中国家股股东以实物资产(经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后的净资产)认购其应获配股5,484,593股; 法人股股东以实物资产(经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后的净资产)认购其应获配股10,577,721股;内部职工股股东以现金认购其应获配股4,027,200股,社会公众股股东以现金认购其应获配股9,000,000股,未购部分,由承销商包销认购。经沈阳会计师事务所沈会师股验字(1997)第0021号文审计验证,本次配股所募资金274,895,907.30元已经募足。
公司注册资本已由19393万元增至22302万元。
二、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每股面值:1元
股份类别 配股前 比例(%) 本次配股增加 配股后 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3393.01 69.06 2008.95 15401.96 69.06
1、国家股 3656.40 18.86 548.46 4204.85 18.86
2、法人股 7051.81 36.36 1057.77 8109.59 36.36
3、内部职工股
2684.80 13.84 402.72 3087.52 13.84
二、已流通股份合计
6000.00 30.94 900.00 6900.00 30.94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 30.94 900.00 6900.00 30.94
三、股份总数
19393.01 100.00 2908.95 22301.96 100.00
三、公司股份变动后的前十名股东名单及持股数量
(截至1997年12月26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沈阳蓝田经济技术开发公司 8109.59 36.36
2 国家农业部 4204.85 18.86
3 广发证券 138.10 0.62
4 立诚投资 114.07 0.51
5 普信公司 106.07 0.48
6 杨慧清 45.96 0.20
7 朱元祥 35.71 0.16
8 张庭明 34.05 0.15
9 张晓轩 30.99 0.14
10 德恒公司 28.75 0.13
四、股本变动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原持股数 本次配股增加 现持股数
瞿兆玉 董事长、总经理 12800 1920 14720
郭世涛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0 0 0
赵琰璋 副董事长 8000 1200 9200
吴惠昌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8000 1200 9200
保 田 董事、副总经理 0 0 0
王焕成 董事、总会计师 8000 1200 9200
王意玲 董秘、副总经理 0 0 0
崔 谦 监事 0 0 0
孙 平 监事 16000 2400 18400
徐 强 监事 16000 0 16000
五、重要事项
1、本公司此次配股新增可流通股份900万股将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七日上市交易。
2、本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及其本次配股新增股份按国家有关规定 暂不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1997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95号文《关于沈阳 蓝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3、沈阳会计师事务所沈会师股验字(1997) 第0021号验资报告。
4、公司章程。
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