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999-04-15  

						           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会股审专字(1999)第0001号
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止至1998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我们的责任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发表审核意见。我们发表的意见是在进行了谨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做出的职业判断。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贵公司于1997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95号文件批准,实施配股,共募集资金123,107,040元,于1997年12月19日全部到位,并经沈阳会计师事务所沈会师股验字(97)第0021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新建万亩野生藕种植基地拟投资4,200万元,1998年实际投资4,855万元,占计划投资总额的115.6%,目前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了使用,公司预计九九年六月底可产生收益。
    2、扩建年产2.2万吨野藕汁饮料生产线计划投资4,800万元,1998年实际投资27,030,153.63元,占计划投资额56%。由于98年长江特大洪水影响,交通受阻,建筑材料政府要求作为抗洪物资备用,造成工期顺延。99年一季度公司接续投资,预计五月末竣工投产
    以上二个项目共计投资75,580,153.63元,募集资金的剩余部分将继续使用在野藕汁饮料生产线的升级和完善推广应用及补充流动资金上。
    经审核,贵公司《关于1997年度配股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与98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全相符。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本次配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配股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对本专项报告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国注册会计师  秦凤英
    沈阳华伦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主师  于宝久
    地址:中国.沈阳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