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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1999-05-18  

						                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于1999年5月15日在湖北省洪湖市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人共483人,代表股份2524305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59%。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瞿兆玉先生主持。大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方案进行逐项表决,各项方案全部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大会共发出表决票483张,收回453张,收回的表决票代表股数25234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7%。各项表决计票的结果为(以下各项赞成票的百分阶段比为:赞成股份数/收回的453张表决票所代表股份数):
    1、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252336800股,占99.99%;反对6400股;弃权0股。
    2、1998年度财务报告,赞成252336800股,占99.99%;反对6400股;弃权0股。
    3、利润分配方案(1998年度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5%法定公益金后,本次不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赞成250915030股,占99.43%;反对1428170股;弃权0股
    4、监事会工作报告。赞成252333400股,占99.99%;反对21100股;弃权0股。
    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赞成252322100股,占99.99%;反对21100股;弃权0股。
    6、1999年10:3配股及配售总额,赞成250261840股,占99.18%,反对2600760股;弃权14600股。
    7、每股配售价格9-12元及定价方法。赞成249527700股,占98.88%;反对2184700股,弃权630800股。
    8、1999年配股资金用途。赞成251036410股,占99.48%;反对548800股,弃权757990股。
    9、国有股股东用现金认购5%的获配股份,其余95%放弃。按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国有股股东湖北洪福水产股份有限公司所持84097100股放弃了对该项表决的投票权。赞成166852110股,占有表决权股数的99.17%;反对541900股,弃权852090股。
    10、法人股股东以非货币资产全额认购配股。按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法人股股东洪湖蓝田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所持162191720股放弃了该项表决的投票权。赞成88590830股,占该项有表决权股份的98.27%;反对1343590股,弃权217060股。
    11、1999年配股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赞成251563500股,占99.69%;反对585100股;弃权194600股。
    12、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赞成251518040股,占99.67%;反对608100股,弃权217060股。
    13、1999年度经营计划。赞成252327200股,占99.99%;反对6400股,弃权9600股。
    14、徐强先生辞去监事,选举赵琰璋先生为监事。赞成252225500股,占99.95%;反对18200股,弃权99500股。
    15、修改公司章程。赞成252301600股,占99.98%;反对8900股,弃权32700股。
    上述1999年配股方案,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才能实施。
    上述有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1999年4月15日本公司年报摘要及董事会决议公告。

                                          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