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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199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00-10-14  

						      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199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现将本公司董事会《199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经沈阳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核,截止1995年12月31日会计年度,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2743.71万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36.27万元,可分配利润为2879.98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0%法定公益金和20%任意公积金后,累计共有1782.49万元可作股东红利分配。
    董事会决定,本次分红以1995年末公司总股本6696万股为基数(不含1996年新发行的3000万社会公众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1138.41万元。
    本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