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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蓝田股份有限公司二000年度报告补充公告2001-03-30  

						                    湖北蓝田股份有限公司二000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关于比较式母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的要求,公司对母公司会计报表附注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两个科目进行补充披露。此两项补充披露内容已经注册会计师审核。
    一、母公司会计报表附注的补充披露
   (1)、应收帐款
帐龄       期初数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024,936.93  34.56   1,184,837.37    39.49
1-2年
 1,147,446.94  38.69   1,027,470.54    34.24
2-3年
    486,287.38  16.40      402,136.17    13.40
3年以上
    307,385.46  10.35      386,267.56    12.87
合计
 2,966,056.71   100     3,000,711.64    100
    应收帐款主要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哈尔滨市医药商业公司 83,744.00  一年内   购货欠款
辽宁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53,460.00  一年内   购货欠款
重庆西南制药厂       47,057.00  一年内   购货欠款
东北制药集团         42,200.00  一年内   购货欠款
丹东市结核病防治所   41,814.00  一年内   购货欠款
    注:应收帐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单位的欠款。
    (2)、其他应收款
帐龄       期初数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718,427,007.49 75.42 1,012,224,888.43 61.56
1-2年
  165,526,458.53 17.38    407,792,187.29 24.80
2-3年
   17,276,403.82  1.81    156,591,869.77  9.52
3年以上
   51,362,780.78  5.39     67,811,859.46  4.12
合计
  952,592,650.62  100   1,644,420,804.95   100
    其他应收款主要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湖北洪湖蓝田水产开发有限公司 1,627,488,069.24 一至三年  以上暂借款
沈阳蓝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11,768,059.17 一年内    暂借款
沈阳蓝田木制品有限公司            1,344,192.46 一年内    暂借款
中国蓝田总公司                       603,279.05 一年内    暂借款
胡光明                               248,850.00 一年内    购房
    注:1)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欠款。
    2)应收湖北洪湖蓝田水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期末余额1,627,488,069.24元,其构成如下:
    a.子公司历年实现的利润1,088,358,715.75元(95年5,100,000.00元,96年16,552,978.61元,97年155,759,986.68元,98年406,325,788.69元,99年458,719,961.77元)根据历年公司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转作内部往来处理,用于子公司投资种养殖基地等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b.母公司借给子公司流动资金:539,129,353.49元。
    3)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了72%,主要原因是:
    a.子公司湖北洪湖蓝田水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对原实收资本按照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进行调整,母公司相应调减对子公司长期投资225,150,550.18元,相应调增其他应收款。
    b.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子公司99年实现的利润转作往来款用于子公司投资项目而调增其他应收款458,719,961.77元所致。
    二、说明:
    上述母公司其他应收款项下注2)3)中所称“公司董事会决议”,主要指蓝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1998年元月18日、1999年3月10日、2000年元月8日分别作出决议,对全资子公司洪湖蓝田水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历年实现的利润“作内部往来处理,不计利息,用于扩大再生产”。
    三、公司年报勘误:
    ①、年报八、财务会计报告中会计报表附注中(五)、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3、其他应收款主要明细项目中原“生态养殖基地(瞿三姣)”,应为“瞿三姣(生态养殖基地)”。
    ②、年报八、财务报告中(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中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中原“中国蓝田总公司与本公司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应为“中国蓝田总公司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总经理瞿兆玉先生兼职中国蓝田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湖北蓝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