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9-26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证券代码:600712 编号:临 2014-030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议案二《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中周达先生未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二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〇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4 年 9 月 25 日 14:30
在公司南七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现场 3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网络 6
现场 153,363,85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3,518,827
网络 154,970
现场 28.1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网络 0.03 28.19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永干先生主持,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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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经合并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内容 占有效 占有效 占有效 是否
股数 表决权 股数 表决权 股数 表决权 通过
比例(%) 比例(%) 比例(%)
1. 《关于修
改 公 司 < 章 153,506,927 99.99 4,000 0 7,900 0.01 是
程>的议案》
2.《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周
达先生为公
140,600 0.09 153,363,857 99.90 14,370 0.01 否
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
2.02 选举王
丽萍女士为
153,506,227 99.99 0 0 12,600 0.01 是
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
第一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第二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中小投资 占中小投资 占中小投资
议案内容
股数 者有效表决 股数 者有效表决 股数 者有效表决
权比例(%) 权比例(%) 权比例(%)
2.01 选 举 周
达先生为公
140,600 0.87 16,000,000 99.04 14,370 0.09
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
2.02 选 举 王
丽萍女士为
16,142,370 99.92 0 0 12,600 0.08
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
3.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选举王丽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周达先生未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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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经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黎中利、覃朗律师见证,出具了《北京大成(南宁)
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大成(桂)法意字(2014 )第 FG71-1 号],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9 月 26 日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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