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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宁百货:涉及诉讼公告2021-01-26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 2021-003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约 7676.21 万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该项购房余款我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起一直通过应付账款挂账处理,因此,该项购房余款的诉讼结果对公
       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不造成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25 日,我公司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桂 01
民初 2672 号《传票》。传票主要内容如下:
    (一)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二)被传唤事由:开庭审理
    (三)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案件事实、请求内容

    (一)案件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 2011 年 3 月 30 日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20110301),
合同第三条约定,被告购买的商品房为南宁市大学路 98 号市建世贸西城广场 A
区第三层至第五层全部商铺及 B 区第一层至第五层的全部商铺,合同约定购价款
合计 639,684,093 元。合同签署后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第一笔购房款,即总
购房价款的 88%共 562,922,001.84 元,截止目前剩余总购房价款的 12%,即
76,762,091.16 元被告尚未支付。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第 2 款及 2011
年 12 月 22 日原告发出的《承诺书》,原被告双方原约定剩余购房款在达到如下
三个条件后:(1)在被告取得世贸西城广场 A 区第三层至第五层全部商铺及 B
区第一层至第五层的全部商铺权属证书;(2)世贸西城广场地上停车楼建设完
毕并投入使用;(3)涉案房产属于原告施工安装的设施设备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被告向原告支付全部的剩余购房款。
    综上所述,涉案房屋购房尾款的三个支付条件均已全部成就,被告依法应当
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剩余房款 76,762,091.16 元。”
    (二)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购房款 76,762,091.16 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三、与本案相关的诉讼

    2018 年 4 月,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与我公司《商品房买卖合
同》纠纷事由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我公司向其赔偿拖欠房款
造成的利息损失。
    该案经过反诉、一审判决、上诉,二审已于 2020 年 7 月进行了开庭审理,
截至目前尚未收到二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13 日、2019 年 6 月 27
日、2019 年 7 月 3 日、2020 年 4 月 20 日、2020 年 5 月 1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等的影响

    我公司将积极应诉。由于该项购房余款我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起一直通过应
付账款挂账处理,因此,该项购房余款的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不
造成影响。
我公司将及时披露以上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6 日




备查文件:
1.《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20)桂 01 民初 2672 号;
2.《民事起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