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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1-05-12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年度 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大 成 ( 桂 ) 法 意 字 [2020]第 133-1号




                                                              www.dentons.cn

                   广 西南 宁 市五 象新 区盘 歌路 4号 碧嗣 人 厦A座19、20瑗(530201)

19-20/F, Block A, Biyuan Building, 4 Pange Road, 530201, Nanning, Guangxi, China

                                     Tel: 0771-5511820     Fax: 0771-551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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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 京 大 成 ( 南 宁 )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南 宁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0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南宁百 货大楼股份有 限公司

    根 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址券法》”) 、《中华人民 共和

国 公 司u 》 ( 以 下简 称 “ 《 公司法》 ”)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 l会《上市 公司股东

大 会 规则 (2016年修订 )》(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 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 规、

规 范 性文 件及 《南宁百货大 楼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

要 求 ,北 京 大 成 ( 南 宁 )律 师 事务所(以F简称“乖所 ”)接受南宁白 货大楼股份有

限 公 司【 以 F简 称 “ 公司 ” ) 的 委 托 , 指 派律 师m肺公iij 2020午 ‘|度股东 人全r以

下简称“本 次股尔大会” )。

    本 所 声明:本所律 师仅对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程 序、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 员资

格 、 召集 人资 格、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及 会议决议发表 法律意见,并ii时rb玖股 尔人

会 所 审议 的议 案、议案所涉 及的数字及内 容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 本法律意见书

随本次股东 大会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

    本 法 律意 见 书 仅 供 见 证 公 司本 次 股 东 大 会相关 事项的合法性 之目的使用, 不得

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本 所及经办律师 依据《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征券法律\Jk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 事 务所 证 券 法 律 业 务 执业 规 则 》 等 规 定 及 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者

存 在 的事 实, 严格履行了法 定职责,遵循 了勤勉尽责和 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J'充分的

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 见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 的结论rl-意见合

法 、 准 确 , 不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漏 , 并 吞 担 相 应 法律 责 任 ,

    本 所律师根据《 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Jp公∥、的业务标准、

道 德 规范 和 勤 勉 尽 责 的 精神 , 对本次股东大会 所涉及的有关 事项和相关文 件进行J,

必 要 的 核 查 和 验证 , 出 席了 本 次 股 东大 会 , 出具 法 律 意见 如 下 :

  一、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

    ( 一)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程序
l葛譬E墨墨r    法律意见I。

    本}父股东J:会IIj董事会提议州召集。200l{r 4月8 lI,公刊召开第八r董事公

2021年第 一次正式会议,1#议通过了《关于召丌2020年qi度股东大会的议案》t旧

意于2021年5月1 1日14:00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人会u

    公司 于 2021年 4月IO日在 上 海证 券交 易 所官 方网站及《上海证券报》等媒体

公告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人会通知》”),

确 定 J:2021年5月11日 召 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详细说明了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等相关事项=本次股东

人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6日。

    公司 于 2021年 5月6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议案。

    (-—)本次股东人会的召开程序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采 取 现 场 投 票 和 网 络 投 票 相 结 合 的 力 武 召 开 。

    2021年 5月 11日 14:00,本 次股 东 大会 于广 西南宁市朝阳路39号南宁百货大

楼 股 份有 限公司南7楼会议室召开。由于公司董事长黎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过半数董事推举了公司董事覃耀杯先生{i

持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 次 股 东 大会 网络 投 票时 间为 : 2021年 5月11日-2021年5月 11日 。 通过 上

海 证 券交 易所 交 易系 统投 票 平台 进行 投 票的 时问 为2021年5月Il Ij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征券交易所fi联网投票、F台进行投票的叫问为

2021年5月11日9:15-15:00。

    本所律)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伺集及召

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

限 公 司 股东 人 会 议事 规 则 》 (以 下 简 称“《议事规则》”)的规定c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通知//  '本

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为:

    1.于股权登记11 2021年5-6 f](星期四)F午收市时存il.同i!Ttr登il£^算fj
 露嚣黼嚣 》

     f』 、 iI r意 见 ;

 限 责 任 公 司 卜 海 分 公 司 登 记在 册的 公司 股东 均有 权H{席股 东大 会, 并u以 以书 面形

 式 委 托 代 理 人 出 席 会 议 和 参 加表 决 。该 委 托代 理 人不 必 是公 司 股东 。

     2. 公 司 董 事 、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3. 本 所 律 师 。

     ( 二 ) 会 议 出 席 情 况

    本次 会议 现 场出 席及 网络 出席 的股 东( 包括 委托 代理 人出 席会 议的 股 东) 共18

人 ,代 表股 份合 计225,881, 95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544,655,360股的41. 470。具

体 情况 如F:

    1.现 场出 席情 况

    经公 司证 券部 及本 所律 师查 验 出席 凭证 ,现 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委托

代 理 人出 席会 议的 股东 ) 共4人, 所代 表股 份共 计115,611,592股 ,占 公司 股份 总

额的 21. 2390。

    经 本 所 律 师 核 查 , 出席 会议 的股 东( 含代 理人 所 代表 的股 东) 均为 2021年j月

6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收市 时在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上海 分公 司登 记

在册 的公司 股东 ,股东 代理 人所持 有的 《授权 委托 书》合 法有 效。

    2.网 络出 埔情 i兄

    通 过网 络投 票 的股 东共14人,所代表股份共计110,270,360股.占公司股份,营

额 的20 25U10。

    本 所律 Urli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

人 所代 表的 股东 )资 格符 合有 关法 律、 行政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

规 则 》 的规 定 , 有 权 对本 次 股东大会的议粟 进行审议、表决。

  三、 本次 股东 大会 的议 案、 表决 程序 及表 决结 果

    ( 一) 本次 股东 大会 的议 案

    根 据 《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 ,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请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议 案 为 :

    1  ” …“ 年度 董事 会工 作 报告 》;

    2.《2020年 度监 事会 工作 报告 》;

    3.《 2020年年 度报 告》 ( 全文 、摘 要) :
  4.《2020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5.《关 f 2020年度利润 分配的预案》 ;

  6.《2020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

  7.《关 于向各商业银 行申请授信的 议案》;

  8.《关 于对长期待摊 费用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 》:

  9.《天 J-增 加经营范吲暨 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 案》。

  上 述 议 案 公 司 董 事会 已 经 于 《 股 东 大 会通 知 》 中 列 uJ3, A-于 2021年5月6 Fi柏 :

上 海 证 券交 易 所 官 方 网站 公告,本次股东 大会实际审议 事项与《股东 大会通知》列 明

及随后公 告的议案内容 相符。

    (:)本 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

    经 查 验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采 取 现场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及网 络 投票 方式就上述议案 进行

了投票表 决。会议按法 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议事规则》规;芭

的 程 序 对现 场 表 决 进 行计 票、监票,并根 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 及互联网提供 的

网 络 投票数据进行 阀络表决计票 。网络投票结 束后,I: 海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向公ri提

供 了 本 次会 议 IX络 投票 的 表 决 总 数 ,u表 决 结 果 , 会 议七 持 人当 场公邗J7表决结果。

    (i)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表决 结果如卜:

    1.《2020年度董事会 T作报告 》

    同意225,720, 152股,l与 }H席 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 93%;反对93,800股,

占 出 席 会议 有 表 决 权 股份 总数的0. 04W0:弃权68,000股 ,占山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03%。

    2.《2020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

    同意225,720, 152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 930j>:反对93,800股,

占 出 庠 会议 有 表 决 权 股份 总数的0. 040; 弃权68,000股,I1川1席会议囱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0. 03ly0。

    3.《2020年年度报告 》(全文、摘 要)

    I司意225, 720,152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 9300;反对93,800股,

                                                        4
                                                                                                                     法 律意见¨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 040io: 弃 权 68, 000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 03q0。

    4. 《 2020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同 意 225, 717, 152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 930in:反 对 96, 800股 ,

}i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 04q。 : 弃 权 68, ooo股 , … i{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 030a。

    5. 《 关 于 2020年 度 利 润 分 配 的 预 案 》

    同 意 225, 297, 152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 87%;反 对 l64, 800

股 , 占 山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7%; 弃 权 120, 000股 , fli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 05%。

    6. 《 2020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

    同 意 123, 032, 321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54. 470io;反 对 161, 8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 070.0:弃 权 102, 687, 831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5. 460L。

    7. 《 关 于 向 各 商 业 银 行 申 请 授 信 的 议 案 》

    同 意 225, 720, 152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 93u{o;反 对 161, 800

股 , 占 出 f蒂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 0790;弃 权 0股 , Pi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O%。

    8. 《 关 于 对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议 案 》

    同 意 123, 029, 321胶 , l々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54. 470io;反 对 164, 800

股 , IlⅢ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 曾 , 数 的 0 07010;弃 权 102, 687, 831股 , I々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5. 460.o。

    9《 关 于 增 加 经 营 范 围 暨 修 订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

    同 意 225, 720, 152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 930/0;反 对 161, 8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 07W,o;弃 权 O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Ouio。

    根 据 表 决 情 况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9个 议 案 全 部 获 得 通 过 .
                                                                                    j、仆虑见 !I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人会的通知中列明的粤

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正 本 一 式 兰 份 , 经 水 所 律 师 签 宁 并 )曰 盖 公 章 后生 效。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
I自 ElI目 g西     ; , 伴 音 。 , 。
f奉 页 无 正 文 , 为 《 北 京 大成 (南 宁) 律 师事 务所 关于 南宁 百货 大楼 股份 有限 公司

2020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 之 签 字 盖 章 页 )




北 京大 成( 南宁 )律 师事务所




负责人




                                           经 办律师
                                                                           扁劲
                                                                             宋  迎



                                                                         顸镌
                                                                             ’喀一瑾


                                                                         Ⅻ 研j   1 ̄-月,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