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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宁百货: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 2022-019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
       润的影响



    近日,我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
乡塘区法院)送达的(2021)桂 0107 民初 7374 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我公司就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特步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西乡塘区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5 月 2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公告。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确认)未完项目改造(维修)费用
8223853.77 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确认)违约金 1644770.75 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 2989471.15 元;
   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二、本次一审判决情况
   法院判决:
       1.确认标特步公司相对于南宁百货应承担的市建世贸西城未完成项目改
   造(维修)费用为 3508479.87 元,应承担的违约金为 701695.97 元;
       2.驳回南宁百货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 98949 元,由标特步公司负担 32396 元,由南宁百货负担 66553
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等的影响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我公
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本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