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08-17
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2010—40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2010 年8 月17 日上午在南京市中央路389 号凤凰国际大厦6 楼会议室
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 人,代表股份454,008,784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61.30%。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海燕先生主持。
公司在任董事8 人,出席4 人,董事谭跃先生、吴小平先生、李启明先生、
魏青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 人,出席2 人,监事
吴小毓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股)
赞成
比例
反对票
数
(股)
反对
比例
弃权票数
(股)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1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凤
凰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南京
龙凤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协议》的议案
453,913,684 99.98% 95,100 0.02% 0 0 是
2 关于控股股东在2010 年度向
6,039,590 100.00% 0 0 0 0 是2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2
亿元的借款或委托贷款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8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