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凤凰股份: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08-17  

						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2010—40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2010 年8 月17 日上午在南京市中央路389 号凤凰国际大厦6 楼会议室

    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 人,代表股份454,008,784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61.30%。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海燕先生主持。

    公司在任董事8 人,出席4 人,董事谭跃先生、吴小平先生、李启明先生、

    魏青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 人,出席2 人,监事

    吴小毓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股)

    赞成

    比例

    反对票

    数

    (股)

    反对

    比例

    弃权票数

    (股)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1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凤

    凰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南京

    龙凤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协议》的议案

    453,913,684 99.98% 95,100 0.02% 0 0 是

    2 关于控股股东在2010 年度向

    6,039,590 100.00% 0 0 0 0 是2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2

    亿元的借款或委托贷款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8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