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10-15
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 2013—027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10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
海燕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下属公司南京凤凰地产有限公司按照市场价向关联方江苏凤凰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所开发的凤凰和睿大厦 18 层及 19 层商品房,向关联
方厦门凤凰创壹软件有限公司销售所开发的凤凰和睿大厦 17 层商品房。
关联董事陈海燕先生、曹光福先生、吴小平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数为 4 票。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
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薛健、魏青松、李启明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厦门凤凰创壹软件有限公
司分别购买本公司开发的坐落于南京市白下区太平南路与白下路交界处的凤凰
和睿大厦 18 层、19 层及 17 层商品房,销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成交,交易价格
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2、董事会在对《关于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
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于苏州凤凰置业有限公司向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款三亿元人
民币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项目公司苏州凤凰置业有限公司向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
款三亿元人民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苏州凤凰国际书城项目的装修及绿化工程
建设。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为下属项目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为其下属项目公司苏州凤凰置
业有限公司对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人民币叁亿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