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凤凰股份: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4-07-26  

						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 2014-019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10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按5%税率代扣代缴所
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10%税率代扣
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法人股东(含
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
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30日

除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7月31日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时间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已经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已刊登在 2014 年 5 月 31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3 年度

   (二)本次分配以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740,600,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按5%税率代扣代
缴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10%税率
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法人股东
(含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4,060,063.4元。
    (三)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
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
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
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
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5%。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
据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
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
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9 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
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对于机构投资者,其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
股人民币 0.10 元。
三、实施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2014 年 7 月 30 日
    (二)除息日:2014 年 7 月 31 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 年 7 月 31 日
四、派发对象
    截止 2014 年 7 月 30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实施办法
    (一)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二)除上述股东以外,公司其他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
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
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凤凰股份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 389 号,邮编:210037
   电话:025-83566255 传真:025-83566299
七、备查文件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