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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凤凰股份:关于向关联自然人出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公告2016-08-24  

						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 2016—045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自然人出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陶爱民女士因个人住房需要,拟购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
凤凰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凤凰”)开发的坐落于包河区庐州大道 3399
号合肥凤凰文化广场的住宅一套,其建筑面积为 121.86 平方米,交易价格为
1,193,618 元,付款方式为按揭。合同自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期房销售,交易完成后将增加公
司预收款,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
过去 12 个月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本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陶爱民女士除
正常薪酬福利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与其他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
易如下:2015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控股股东出售商业房产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凤凰置业有
限公司向控股股东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13 号商业房产,交易价格为 397,751,435 元。2016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商业房产的关联交易议
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凤凰地产有限公司向关联法人江苏现代职教图书发
行有限公司出售南京市白下区太平南路 389 号 1102 室、1201 室和 1202 室的商
业办公楼,交易价格分别为 8,226,093 元、3,964,209 元和 8,625,611 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陶爱明女士因个人住房需要,拟购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凤凰地产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合肥凤凰”)开发的坐落于包河区庐州大道3399号合肥凤凰文化
广场的住宅一套,其建筑面积为121.86平方米,交易价格为1,193,618元。上述
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本次房屋购买方陶爱明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


                                    1
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介绍
       陶爱明,女,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凤凰开发的坐
落于包河区庐州大道 3399 号合肥凤凰文化广场的住宅一套,其建筑面积为
121.86 平方米。
       2、交易的权属状况: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
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妨碍
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拟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及内容与普通购房者一致,未做其他
特殊约定。
        2、定价政策:本次交易的定价根据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公司审批的
内部员工购房促销活动确定,陶爱明女士作为公司员工,享受内部员工认购优惠
政策,购买价格及优惠与公司其他员工一致。上述交易金额为享受折扣政策后的
实际成交价格。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该交易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该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
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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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向关
联自然人出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赞成的
独立意见,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
为,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关
联交易的定价是根据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公司审批的内部员工购房促销
活动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还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
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符合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公司内部员工购买该商
品房的促销政策,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根本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
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关联
交易的相关要求。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陶爱民女士除正常薪酬福利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与其他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如下:2015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商业房产的关联交易议
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
有限公司出售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13 号商业房产,交易价格为 397,751,435
元。2016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关联方出售商业房产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凤凰地产有限公司
向关联法人江苏现代职教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出售南京市白下区太平南路 389 号
1102 室、1201 室和 1202 室的商业办公楼,交易价格分别为 8,226,093 元、
3,964,209 元和 8,625,611 元。


    八、备查文件
    1、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3、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
董事意见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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