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商业房产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12-09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商业房产的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将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召开。会议将对《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商业房产的关联交易议案》进
行审议。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相关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必
要的沟通,现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审阅该议案相关资料及询
问相关人员的基础上,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公平并有利于上市公司的
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薛 健
独立董事 李启明
独立董事 魏青松
2016 年 12 月 5 日
(本页无正文,为凤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商业房产
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
薛健:
李启明:
魏青松:
2016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