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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凤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拟与江苏凤凰出版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7-05-05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与江苏凤凰出版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与江苏凤凰出版集团财务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本次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认
真审阅有关材料,与公司相关管理层人员进行了询问和沟通后,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规范性非银
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与其
他商业银行存贷款相比,公司签订该金融服务协议对公司的收益影响并无差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为控制风险,公司应严格履行合同,并随时关注财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
财务状况,以确保公司存款资金安全。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鉴于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关
联关系,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
审批程序。

    该关联交易已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会议审议此项关联交易,关联董
事周斌先生、汪维宏先生、林海涛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
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凤凰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拟与江苏凤凰出版集团财
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


    徐小琴:


    姜   宁:


    张利军:




                                                       2017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