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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凤凰股份:关于拟与江苏凤凰出版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5-05  

						 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 2017—017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江苏凤凰出版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凤凰股份”) 拟
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江苏
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接受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含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经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
     协议签署后两年内,本公司(含控股子、孙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每日
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 30 亿元(含本数),财务公司向
本公司(含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每日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合
计 30 亿元(含本数)。
     财务公司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
务,有利于本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加强资金管控和防
范经营风险,有利于盈利水平的提升和长远发展。交易的定价方式公开透明,定
价标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凤凰股份关于与江苏凤凰出版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
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利用江苏凤凰出版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平台及渠道,加强本公司财务
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风险
管控能力,经与财务公司协商一致,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接受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含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 凤凰股份关于拟与江苏凤凰
出版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已经 2017 年 5 月 3 日召开的公
司第七届董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周斌、汪维宏,林海涛三位关联董事回避了
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凤凰集团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传
媒”)于 2016 年联合出资设立,其中凤凰集团持有财务公司 51%的股份,凤凰传
媒持有财务公司 49%的股份。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10 亿元,持有江苏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91320000MAIMTHXT0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颁发的编号为 L0246H232010001 的金融许可证。
    财务公司获准从事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
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
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
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
业拆借。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公司提供服务的范围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含控股子、孙公司)
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
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财
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交易额度
    1、存款服务:在协议签署后两年内,本公司(含控股子、孙公司)存放在
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 30 亿元(含本
数)。但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该贷款余额的存放可不受此限。
     2、信贷服务:在协议签署后两年内,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含控股子、孙公
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每日使用余额(包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或利息支出)不
超过人民币合计 30 亿元(含本数)。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同等条件下将不低于中
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
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集团公司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
存款的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财务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相关
部门以及财务公司的相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该等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
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3、信贷服务:财务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及费率,并不高于本公司在其
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率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
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
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
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
险,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管控和防范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和长
远发展。
    五、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前对该交易发表了认可意见,认为《金融服务协议》的签署有
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凤凰股份关于与江苏凤凰出版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1、财务公司作为
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
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双方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与其他商业银
行存贷款相比,公司签订该金融服务协议对公司的收益影响并无差异,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为控制风险,公司应严格履行合同,并随时
关注财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确保公司存款资金安全。4、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鉴于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应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六、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凤凰股份关于与江苏凤凰出版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尚
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与江苏凤凰出版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
的事前认可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与江苏凤凰出版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
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6、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