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9-05-28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l、被提名人汪维宏先生和周建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证
券市场禁入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3号令)和《公司章程》第九十五
条所规定的有关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被提名人汪维宏先生和周建军先生己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
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3、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汪维宏先生、周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小琴、张利军、姜宁
2019年5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凤凰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小琴
张利军
姜 宁
2019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