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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凤凰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20-03-20  

						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 2020—007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届满,此前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工作尚未完成,已申
请延期换届。目前第八届董事会换届筹备工作已就绪,需要进行换届选举。
    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的基本情况及选举方式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
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实行非独立董事和独
立董事分开选举的原则,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
可以分开使用。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函见附件 1)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本届董事会有权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本届董事会、监事会有权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换届选举程序
    1.提名人在 2020 年 3 月 24 日 17:00 时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
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审核提名文件,对提名人及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
查并形成书面意见。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对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意见,确定董事候
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
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换届选举程序
    独立董事的换届选举,除履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换届选举程序外,还应履行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备案程序。
    1.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具有独立董事提名权的上市公司股东拟提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应自确定提名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由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在线填报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并向
上交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等书面文件。上交所在收到上市公司报送的材料后 5
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上交所自收到
上市公司报送的材料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后,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
的,上市公司可以履行决策程序选举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
被上交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2.对于上交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
立董事,并应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延期召开或者取消股东大会,
或者取消股东大会相关提案。
    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获得股东大会选任后,应自选任之日起 30 日内由上市公司
向上交所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并在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填报或者更新其
基本资料。
    四、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自然人。
    应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
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
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12.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3)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
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4)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
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5)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2.独立董事除具备上述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外,应具备上市公司运
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
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名时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
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
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
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
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其他上交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4.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纪录:
    (1)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3)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4)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5)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5.已在五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不得再被提名为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不得再连续任职该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
    6.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五、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提名人须以书面方式提名董事候选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供下列
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函(原件,格式参见附件 1);
    2.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格式参见附件 2);
    4.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和《独立董事履历表》(原件,格式参见附件 3、附件 4、附件 5);
    5.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
果在提名时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6.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
件(原件备查);
    3.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当日 17:00 点前将
相关文件送达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当日 17:00 点前将相关
文件的原件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收到时间以本地邮戳为准)。
    (七)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
以及根据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六、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 389 号凤凰国际大厦六楼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5-83566283、025-83566255
    传真:025-83566299
    邮政编码:210037
    联系人:白帮武、佘双艳、詹雨欣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0 日
附件 1: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函
   提名人:                              联系电话:
   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传真:                  电子邮箱:
   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职资格:□是□否

   简历(包括学历、专业资格、主要社会关系、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如有):




                                        提名人:(盖章/签名)提
                                        名日期:
附件 2: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承诺书


      本人        承诺如下:

      本人完全清楚担任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所担负的职责,保证

 所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本人在担任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切实履行董事职责以及董事

 对公司所负有的忠实和勤勉义务。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___________,现提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江苏凤凰置业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凤凰置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取得资格证书者,应做如下声明: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
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
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
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
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
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
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
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
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
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
过六年。
    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4: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_____________,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提名为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取得资格证书者,应做如下声明: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
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
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
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
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
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 兄
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
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
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 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
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
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
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附件 5: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历表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代码
                             一、个人情况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时间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护照号码
    电子邮件                   移动电话
    工作单位                                                  照 片
    单位邮编                   单位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属会计专                 会计专业                  证书号码
      业人士                   资格证书
  其他专业技术                 资格或者                  证书号码
  资格或者职称                 职称证书
    本人专长

  是否曾受处罚                        是否具有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居留权
                            二、社会关系
  与本人关系     配偶       父亲        母亲        子女        兄弟姐妹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三、教育背景
    学习期间        学校         专业             学历              学位




                              四、工作经历
      工作期间          工作单位           职位               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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