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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凤凰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600716               证券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2020-021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
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
[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
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
自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
式。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
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3、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
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


                                         1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执行日之间发生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不需要按照本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5、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
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进行追
溯调整。
    (二)审议程序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
    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
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
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
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    审批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因                序                 合并                母公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
      (1)非交易性的可供出售
                                              少 1,743,303,591.61
      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     按财政
                                              元;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部规定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执行
                                              加 1,743,303,591.61
      产”。
                                              元。
      (2)其他应付款项目中
                                                                      其他应付款项目中
      “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
                                              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应 “应付利息”:减
      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
                                 按财政       付 利 息 ” : 减 少 少 82,921,643.90
      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
                                 部规定       82,921,643.90 元;一年 元;一年内到期的
      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
                                 执行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增加
      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
                                              增加 82,921,643.90 元。 82,921,643.90
      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
                                                                      元。
      面余额中。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2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以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
式以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于准则施行日,对金融
工具进行重新分类,本公司进行以下调整:
    本公司将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法”。
本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法”对金融工具的减值情况进行了评估,经本公司评估,新金融
工具准则要求下的预期信用损失法对本年公司财务报表所列示的金额或披露无重大影响。以
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3
合并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贷款和应收款项              2,805,263,726.36     货币资金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805,263,726.36
其他应收款               贷款和应收款项              1,186,082,300.02   其他应收款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186,082,300.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益
                                                     1,741,803,892.80
                         入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741,803,892.80
                                                                                                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益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1,499,698.8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499,698.81
                                                                                                合收益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748,960,273.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831,881,917.82
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   其他金融负债                  82,921,643.90    债
母公司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贷款和应收款项                631,345,274.12     货币资金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631,345,274.12
其他应收款               贷款和应收款项                389,400,980.03   其他应收款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389,400,980.03
长期应收款               贷款和应收款项              2,802,875,720.10   长期应收款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802,875,720.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其他金融负债                 748,960,273.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831,881,917.82
                                                                        负债
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   其他金融负债                  82,921,643.90




                                                                    4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

    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     审批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原因              序             合并                  母公司
       (1)资产负债表中“应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拆分为“应付票据”
       分为“应收票据”和“应                                     款”拆分为“应付票据”
                                按财政   和“应付账款”,“应
       收账款”列示;“应付                                       和“应付账款”,“应
                                部规定   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
       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                                       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
                                执行     0.00 元, “应付账款”
       为“应付票据”和“应                                       0.00 元, “应付账款”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付账款”列示;比较数                                       上年年末余额 0.00 元。
                                         458,236,539.71 元。
       据相应调整。
    3、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影响

    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
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
大影响。
    5、债务重组准则的影响
    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
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
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了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能够进一步保障公司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并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5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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