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董事会拟聘任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 本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查了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认为: 1、张淼磊先生、朱志强先生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 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 惩戒或其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等情形。 2、上述两名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能够为公司的长远发展作出其各 自的贡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凤凰股份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拟聘任高管人员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签章页) 凤凰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名: 张利军 王 烈 徐小琴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