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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凤凰股份:凤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docx2022-04-23  

                        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 2022—009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
   责任。


    2022 年 4 月 22 日,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金融机构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
款、收益凭证等),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
在额度范围内由总经理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行委托理财概述
     1、进行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用部分自有资金择机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2、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公司任意时点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
 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的现金累计余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上述资金额
 度可以滚动使用。
     3、进行委托理财的方式
     公司通过银行或券商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
 存款、收益凭证等)。
     4、进行委托理财的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
 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5、进行委托理财的收益
    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的
收益为保本固定收益或保本浮动收益,且不低于同期存款利率。
   二、拟使用部分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确保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
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
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该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此次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保本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
益凭证等),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
委托理财产品等。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决策程序
    本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
关事项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实施。
    (五)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进行委托
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
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投
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该投
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
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
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期限为一年以内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
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用自有资金购买的
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
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资金
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期限为一年以内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
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
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