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凤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0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江
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对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度,公司编制并出具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通过了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现有内部控制
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用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的
需要。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相符。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
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基于上述,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
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期限为一年以内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
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用自有资金购买的
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
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资金适
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期限为一年以内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
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
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
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
公司稳定经营和资金需求考虑,为了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不进
行利润分配的预案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
见
公司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全面、真实反映了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
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其结论客观、公正。财务公司业务范围、
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财
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
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
七、关于下属公司江苏和昇地产有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申请银团贷款为和昇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需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有利
于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本次申请银团贷款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
们同意下属公司江苏和昇地产有限公司本次申请银团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陆金龙、刘静、尹东明
2023 年 3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凤凰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陆金龙:
刘静:
尹东明: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