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连热电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所审议《关于东海热电厂燃煤机组关停资产处置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事宜,能够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处置收益 最大化。 2.公开挂牌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辽宁众华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3. 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 产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