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花:关于预计全资子公司华威医药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6-09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 百花 公告编号:2020-044
关于预计全资子公司
华威医药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
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华威医药拟与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参股公司发生如下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华威医药于 2017 年与江苏华阳签订盐酸帕唑帕尼及片等 12 个临床批价的技
术转让合同,合同总金额 6,840.00 万元。2018 年与江苏华阳控股公司、参股子
公司(江苏安诺新药业有限公司、南京安海维医药有限公司、南京安博新医药有
限公司)签署 4 个临床批价的技术转让合同,2 个一致性评价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3020 万元。2019 年与江苏华阳签订 2 个一致性评价合同,合同总金额 640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江苏华阳确认收入 0 万元,华阳控股、参股公司累计确
认收入 2220.03 万元。2020 年预计与江苏华阳新增研发合同金额不超过 1500 万
元,预计新增南京华威委托江苏华阳加工合同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上述
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华威医药与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 上年实际 占同类
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金 占同类业
关联方 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 发生金额 业务比
类别 额(万元) 务比例%
交易金额(万元) (万元) 例%
医药研发 江苏华阳制药
不超过 5000 25 0 0 0
服务 有限公司
2、华威医药委托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代加工: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 上年实际 占 同 类
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金 占同类业
关联方 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 发生金额 业 务 比
类别 额(万元) 务比例%
交易金额(万元) (万元) 例%
江苏华阳制药
委托加工 不超过 1000 100 0 0 0
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泗阳县
法人代表:汤怀松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销售;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已经于 2002 年 10 月 21 号获得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正常经营。
江苏安诺新药业有限公司、南京安海维医药有限公司、南京安博新医药有限
公司为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关联公司。
(二)关联关系
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进行股权变更,转让后南京安鸿元华医药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股 99.92%,南京安鸿汇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占股 0.08%。
苏州云浩天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安鸿元华 33%股权,为安鸿元华第一大
出资人,该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由苏玲(系
张孝清之妻妹)认缴出资额为 200.00 万元,韩佩(系张孝清之外甥女)认缴出
资额 19,800.00 万元,二人均为华威医药的在职职工,出资实际来源于张孝清夫
妇,张孝清对苏州云浩存在重大影响关系。
安鸿汇盛成立于 2017 年 8 月 3 日,汤怀松认缴出资 325.00 万元,持股比例
65%,金鼎认缴 175 万,持股比例 35%,截止 2017 年 12 月底汤怀松为华威医药
关键管理人员。安鸿汇盛又是安鸿元华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孝清、
汤怀松对安鸿元华的运作能够产生重大影响,与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为关联方。
江苏安诺新药业有限公司、南京安海维医药有限公司、南京安博新医药有限
公司为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关联公司。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均能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关联方无违约情况出
现,也不存在财务重大不确定等项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委托南京华威医药研发,合同总
金额预计不超过 1500 万元。
2、华威医药委托江苏华阳委托加工,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1000 万元。
(一)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二)定价基础:公允的市场价格。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
下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威医药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
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该关联交易严
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