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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百花: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6-09  

						证券代码: 600721              证券简称: ST 百花          公告编号: 2020-042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
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的指示精神及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未来发展需要等因
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相关事项报告如
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
        配原则:公司充分维护   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
        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     股利,并遵守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孰低进行分
        收益权,重视对投资者   配的原则。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
        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     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    续发展,实行持续、稳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百九    定、 透明的利润分配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
十七    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
条       (二)公司的利润分    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
        配形式和比例:         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采取现金、股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
        票或法律允许的其他     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
       金分红 条件的,应当    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并能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     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
       行利润分配。 2、公司   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     30%,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另有规定的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除外,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
       分 配利润的 30%。      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
       3、在保证公司股本规    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
       前提下,当股票估值处   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于合理 范围内,公司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   达到80%;
       间隔:在公司盈利及现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第一   长期发展 的前提下,    达到40%;

百九   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十七   分配,并可以根据盈利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条     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     达到20%;
       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或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
       发放股票股利。         前项规定处理。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
       决策程序: 1、在公司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者
       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     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绝对金额超过
       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   10,000万元。
       应当根据公司的具 体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
       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     的利润分配政策,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     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
       2、董事会制订的利润    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利润分配条件
       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     下,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如采用股票股利进
       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独立董 事应当对利润    真实合理因素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
       发表审核意见。 3、董   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情况提议在中期进行利润分
       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     配。
       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1、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
       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   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股东回报规划和下阶段的资金需求提
       会 审议时,公司应当    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     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
       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
       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   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交董事会审议。
       (五)如公司盈利但未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
第一   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     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专线电话、董秘信箱及邀请中小
百九   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   投资者参会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十七   规定的 现金分红比例    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条     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   心的问题。
       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
       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     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
       本 章程规定的现金分    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
       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     发事项。
       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1、在公司有能力进
       配利润留存公司的 用    行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
       途。                   应当说明未现金分红的原因、相关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六)公司因生产经营   合、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及收益情况,独立董
       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   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     时,应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在公司有能力分红的
       需要等原 因需调整利    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未作任何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参照前
       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   述程序履行信息披露并提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     2、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
       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     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调整 议案,并提交股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
       东大会审议。其中,对   审订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     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整或变更的,应在议     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
        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     根据需要对利润分派政策进行调整。
        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   2、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变化、
        的 2/3 以上通过。      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对章程确定
第一                           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
百九                           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
十七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条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的理
                               由的真实性、充分性、合理性、审议程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等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公司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须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