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花: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2020-12-19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 百花 公告编号:2020-104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银行账户解除冻结情况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披露
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2020-100),公司基
本银行账户及一般银行账户累计实际冻结金额为 17387.15 元;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披露《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2020-101),
具体内容敬请参阅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与相关银行核对,上述公告涉及被冻结的银行账户,
已经全部解除冻结。
二、执行通知书执行情况
根据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津 03 民终 1926 号判
决,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该案原告根据生效判决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导致公司账户被冻结。公司依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行
通知书(2020)津 0116 执 12148 号,履行了公司的全部义务,并向法院提交了
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申请。2020 年 12 月 18 日,法院已解除对公司的强制执行措
施。
三、案件执行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恢复正常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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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 年 6 月末,公司根据《民事判决书》(2020)津 03 民终 1926 号,
已计提预计或有负债 1402.02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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