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花: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1-09-02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关
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针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审议前,就有关情况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进行了查询。基于独立判断,我
们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且董事候选人均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有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
要求。此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故同意上
述提案,同意郑彩红女士、黄辉先生、孙建斌先生、杨青女士、吕政田先生、荆
韬先生、夏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宋岩女士、王劲松先生、
李大明先生、陆星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综上,我们同意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宋岩、顾政一、李大明、朱玉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