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医药: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3-04-12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
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
真负责的态度,在对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累计和当期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后,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专项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或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公司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不
可撤销担保书,为全资子公司礼华生物取得 1,000 万元授信额度及其利息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本期实际贷款金额 5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7 日;礼华生物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将本金及利息归还完毕,截至本期
末本息合计 0 元;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威医药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东支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孙公司西默思博取得 500 万元授信额度及其利息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本期实际贷款金额 128.96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
至 2022 年 5 月 11 日(实际放款时间);西默思博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将本金及
利息归还完毕,截至本期末本息合计 0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担保余额为 0 元。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较好的保护了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劲松、宋岩、李大明、陆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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