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化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7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牛化工”)独立董事,本着
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名郑温雅女士、乞永学先生、武晨曦先生、
李亚涛先生、姚娟女士、黄国良先生、梁美健女士、郑佳宁
女士八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黄国良先
生、梁美健女士、郑佳宁女士三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以上董事会候选人发表如下
意见:
一、根据以上八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
没有发现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候选人员任职资格合
法。
二、对以上八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黄国良先生、梁美健女士、郑佳宁女士三位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四、以上八位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后就任。
综上所述,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以上八位董事候选人
的提名。
独立董事:赵丽红、张培超、佟岩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