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化工:金牛化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1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终止与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托管协议》
本次公司终止与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签署的就甲醇资产托管
的《托管协议》,系因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
公司的客观情况所致,进而相关方不再需要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而将
下属甲醇资产持续托管给公司。我们认为,上述托管事项的终止不会
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席伟先生、杨朝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以上董事会候选人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以上两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
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 147 条
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
除之现象。候选人员任职资格合法。
2、对以上两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河北
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以上两位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就任。
综上所述,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以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三、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1、根据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没有发
现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其任职资格合
法。
2、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杨朝增先生为
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黄国良 梁美健 郑佳宁
202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