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化工:金牛化工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15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
定和要求,作为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化
工”或“公司”)独立董事,现就 2022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1、黄国良先生,曾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中国
煤炭工业“经济与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
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现任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中国矿业大学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矿业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和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梁美健女士,曾任山东工商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烟台
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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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财税学院教授,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郑佳宁女士,曾任中国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中
国政法大学教授,山东华软金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
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金牛化工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
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并且我们
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
引》的相关要求,兼职上市公司均未超过五家,不存在任何影响
我们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事项或情况。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
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我们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
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缺席
方式出 两次未亲 东大会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自参加 次数
黄国良 3 3 2 0 否 0
梁美健 3 3 2 0 否 0
2
郑佳宁 3 3 2 0 否 0
(二)会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我们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和要求,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
在会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发表日期 独立意见内容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和
2022 年 4 月 28 日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7 月 26 日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12 日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
2022 年 10 月 15 日
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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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
时机,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
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而细致地现场了解,听取公司有关
部门的汇报,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和客观性。
(五)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为我们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 年,我们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 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合理,事前
征得了我们的认可,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
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 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履职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聘任
的审计机构,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
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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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不当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
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
(四) 利润分配政策情况
2022年度,由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公司拟定的
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较好地履行了所作
的承诺,未有违反各自承诺事项发生。
(六)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
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
有关信息,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况。
(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
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此我们没有异议。
(八)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内控制度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审阅了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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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九)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 年,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
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在董事
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决策程序、议事方式及内容等方面均符
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为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我们在此表示衷心地
感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履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
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
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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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及时了解公
司经营动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并按照有
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以上是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报告完毕,谢谢大
家。
独立董事:黄国良、梁美健、郑佳宁
2023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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